工资被停 发泄愤杀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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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8:3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2月23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黄叶华李顺成)因不满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万宁市结核病防治所职工冯俊德竟持刀将所长杀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 冯俊德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3年11月,万宁市结核病防治所试行《管理方案》,冯俊德因当月计件工作量为零,根据《管理方案》被停发了工资。冯俊德极为不满,曾两次持刀到防治所扬言,如所里
同年12月17日上午7时40分许,冯俊德上班签到后,要求所长符某补发其工资,但遭到拒绝。冯随即拔出尖刀猛刺符胸部一刀,还不解气,又抽刀再刺。符出手抵挡又被刺伤左臂。在场职工见状,马上上前将冯抱住并夺下冯手中尖刀。符某被送往万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冯俊德逃回家中不久即被民警抓获。 去年6月11日,海南中院对冯俊德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冯俊德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根据本案发生的起因及其他情况”,判处冯俊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同年6月25日,海南检察分院提出抗诉,认为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的理由是错误的且语焉不详,令人费解。 今年1月,省高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冯俊德犯罪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故撤销海南中院判决的第一项,判处被告人冯俊德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