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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班车最高涨幅不得超55%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9:24 金羊网-新快报

  元旦春节期间物价出现异动将启动预警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 通讯员高诒茜)元旦、春节临近,为避免两节期间物价出现异常上涨,省物价局昨日下发物价监管通知。记者获悉,元旦、春节期间物价部门将严控政府出台提价项目,如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将立即启动预警预报,以最有效平抑物价。如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将及时进行预警预报,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
况,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省物价局表示,春节期间将重点检查调整后的春运公路客运票价涨价情况,公路运输企业不得突破上浮幅度。按照规定,今年春运公路班车票价上浮幅度有所调低,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佛山、中山7市的城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票价,春节前15天(1月14日至1月28日),由原按基准价向上浮动幅度不超过65%降为55%;春节后25天(1月29日至2月22日),广州市城区发往各地的由原按基准价向上浮动不超过65%降为55%。

  其他普通班车客运票价,春运期间跨县、市、省营运的,上浮不超过40%;在本县行政区内营运的上浮不超过30%。春运期间城市有线路编号的公共汽车、中巴以及出租车、过江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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