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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棵树砍出一年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9:45 长沙晚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今年8月底,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村民郑某、梁某、涂某擅自在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地带伐树174棵(约4.05亩,立木蓄积15.3348方),触犯刑法,岳麓区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他们一年管制,并各处罚金5000元。据悉,这是长沙首次对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滥砍乱伐行为进行刑事处罚。

  回放:4亩树木惨遭刀斧

  据该局办案人员介绍,今年3月,五星村庙湾组组长郑某召集村民开会,决定将组里原来茶树林内的树木砍掉,改栽经济作物,以期在该片土地被征收时取得更高的补偿。3月23日,瓦灰塘组梁某找到涂某,请其对自己姐妹在茶园内的树木进行砍伐;3月27日,涂某组织人员开始砍伐。4月30日,群众向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进行了举报。管理处工作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已有4亩多树木惨遭刀斧,工作人员立即对这种行为进行了制止。

  获刑:管制一年并处罚金

  森林公安随后依法对此事立案侦查,6月13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向岳麓区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书,7月21日,区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向岳麓区法院提起公诉。8月30日,岳麓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第25条、第38条、第52条之规定,判处郑某、梁某、涂某一年管制,并各处罚金5000元。

  悔悟:糊里糊涂干下傻事

  “我这一辈子连牌都不会打,却因砍树犯了罪,我再也不做这样的蠢事了!”涂某满怀愧意对记者说。他说,这里的土地与山地本来是组上的,原以为自己砍树是经过了户主的同意,又是在户主的土地上砍树,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当初景区工作人员来制止他砍树的时候,他还没有觉得自己是犯了法,直到进了公安机关,他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建议:相关法规“广而告之”

  在庙湾组,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位村民,发现大家对《岳麓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都不是很熟悉。一位姓李的村民认为,在岳麓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每个村里至少应该有一块牌子或石碑,将相关规定写在上面,这样,村民们想盖房子或想砍树,就能对着条文按规定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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