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4878名干部煤矿撤资5.6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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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0:44 东方早报 | |||||||||
早报北京专稿 吴玉蓉责任编辑 魏华兵 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目前已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
据陈昌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与11月1日公布的数据相比,登记的人员数量增加了300人,撤资金额增加了8000多万元。目前,已经上缴收益的有144人,金额950多万元。 陈昌智说,为了把这项工作更好地进行下去,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又做了一个补充规定,明确了一些政策界限: ———对在规定期限内登记并撤出资金,而且资金来源是合法的,所得也上交了国库的,可以不给予处分。 ———虽然登记,也撤出了资金,但资金来源不合法,或本人参与了煤矿的违法经营活动,甚至纵容、包庇非法矿主,要追究责任。 ———虽然登记,但是本人坚持不撤资、不退股的,要收缴入股的全部收益,而且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 四部门联合还派出了两个督察组,到山西和云南进行督察。 今年发生瞒报事故17起 在昨天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公布的6起特别重大的矿难事故中,山西宁武县的事故起初被瞒报了17人。据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介绍,除此之外,今年1月至11月共发生瞒报事故17起,涉及死亡人数77人。 其中,山西省宁武县贾家堡煤矿7月2日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6人,谎报死亡19人,瞒报17人。陕西省黄陵县七丰沟西煤矿9月15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矿方隐瞒不报。 赵铁锤说,对于瞒报事故,安监总局正在采取3项措施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各级监管监察机构以及部门都建立了电话、电子信箱等举报途径。安监总局和财政部还联合下发了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经核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1千至1万元的奖励。第三,对群众的举报进行认真核查,举报一个核查处一个。 七项措施遏制事故多发 据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介绍,为了遏制当前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该局采取了七项断然措施。分别是:所有的煤矿必须认真排查隐患;12999个煤矿停产整顿;关闭经整顿仍不合格的煤矿,全国至少关闭4000个;规范所谓资源整合,严防用整合来逃避、拖延关闭;对国家重点项目加强监管,其他一些煤矿的技改、基建、扩建项目暂时停止施工,由地方政府重新复核;继续治理瓦斯,严禁超能力、超负荷、超强度开采;把责任落实到县、乡煤矿,严格追究责任。 关闭小煤矿不影响供应 李毅中说,中国现在关闭的是一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非法煤矿。这些矿都是小矿,生产能力大概在一万吨、二万吨、三万吨左右,这4000个煤矿合起来的能力也不到一亿吨,不会影响煤炭的市场供应。而这些煤矿本身是轻视生命、滋生事故的事故源,非关不可,必须要关。李毅中说,目前全社会的煤炭库存1.39亿吨,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4%,煤炭的供应紧张情况趋缓,所以对国民经济没有什么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