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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详解事故频发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1:10 解放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3日专电(驻京记者夏俊)在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介绍了目前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

  一是一些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比如发生“11·27”特大矿难的黑龙江七台河煤矿,矿长连国务院的《特别规定》都不知道。而为数众多的一些小煤矿及其矿主,无视法律,漠视生命,违规违法生产,其管理也是一塌糊涂。比
如,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证照不全,违法生产,私挖滥采。山西朔州细水煤矿、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违法生产,酿成事故。

  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和其他考虑,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一些地方以所谓技术改造、扩建基本建设,或者用资源整合为名,实际在逃避关闭、拖延关闭。

  三是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比如广东梅州大兴煤矿长期存在重大水患,但安监部门却违规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经济增长方式落后;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而培训、教育缺失等等。

  最后,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事故背后的腐败充当了保护伞也是导致事故多发的一大因素。山西宁武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6人。现查明该矿主与当地一些官员相勾结,转移尸体,瞒报17人。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身份竟是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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