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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给小偷采取“积分制” 处罚3次就送去劳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1:11 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一年内因扒窃被治安处罚3次的扒窃违法人员一律送劳教,这是重庆警方采取“积分制”打击扒窃违法人员的一项举措。据重庆公安机关有关人士介绍,随着治安形势的变化,当前扒窃违法犯罪活动呈现流动化、隐蔽化、智能化、低龄化的趋势。一些扒窃分子一次作案金额较小却多次作案,警方很难打击。为准确掌握扒窃人员的前科资料,反扒总队建立了扒窃违法人员数据库,供全市警方信息共享。对每一个扒窃人员,重庆警方都进行拍照、摁指纹,建立档案,详细记载其基本情况、违法事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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