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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矿难责任人受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1:29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经国务院同意,陕西铜川、广东兴宁等六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222名责任人受到追究。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3日联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去年11月以来发生的六起特别重大矿难的处理结果。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96人。如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矿长、副矿长、调度员及驻矿安监员、乡安监站站长等9人,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事故当班调度员及总工程师、总经理、生产经营决策人等4人,新疆阜康神龙煤矿董事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企业管理人员21人,其中具有矿长资质的依法吊销资质。如陕西省铜川陈家山煤矿、铜川矿务局、陕西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18人因此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77人。如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中,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有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2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18人,县(处)级干部41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65人。

  矿难暴露五大安全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3日在宣布六起特别重大矿难处理结果时表示,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煤矿安全领域存在五方面问题:抗拒执法,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事故背后的腐败充当了保护伞。

  严处三起矿难腐败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23日宣布,严肃查处了三起事故涉及的政府工作人员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瞒报事故等问题。

  广东梅州大兴煤矿公职人员长期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新疆阜康市副市长刘小龙投资参与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的煤炭运输经营活动;山西省宁武县煤炭工业局局长等人共同瞒报事故死亡人数。

  三项举措严查事故瞒报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23日表示,今后要加大对事故瞒报的监管监察力度并采取以下三项举措: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机构建立举报电话制度;对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实行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进行认真核查。

  今年煤矿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发生11起,尤其是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事故。

  六起特别重大矿难事故

  ■2004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66人■2005年3月19日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2人■2005年5月19日河北承德暖儿河矿业公司煤矿瓦斯爆炸,死亡50人■2005年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县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6人,并蓄意瞒报事故■2005年7月11日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瓦斯爆炸,死亡83人■2005年8月7日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死亡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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