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车取消报废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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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2:01 现代快报 | |||||||||
据《中国汽车报》报道日前,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主办的《中国机动车报废管理国际研讨会》上记者获悉,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已展开,新标准将于明年正式出台。记者在新的标准修订建议中看到,即将出台的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将会出现三大新变化:小型、微型乘用车将取消报废年限规定;对其他车型的延长报废年限进行调整;使用里程将由原来的强制报废指标变为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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