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院长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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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4:38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12月24日电(代群、苏海涛)记者从安徽省宿州市卫生局了解到,宿州市立医院院长郝朝春目前已被免职,医院日常事务由一名副院长主持。 12月23日,记者从宿州市立医院了解到,“宿州眼球事件”中10名患者已有8人从上海返回宿州市立医院继续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违规和非医疗机构合作,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结果10名患者均出现感染情况,其中9人的单眼眼球被摘除。 安徽省卫生厅经初步调查认为:该事件是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