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实施“沈阳区域创新体系共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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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4:45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讯在12月23日举行的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与沈阳市合作20周年高层论坛上,市政府与该院签署了“十一五”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宣布将联合实施“沈阳区域创新体系共建工程”。 1985年12月24日,市政府和中科院沈阳分院签订了市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20年来,市院合作取得了长足进展,获得丰硕成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未来五年,市院双方将积极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在联合构建沈阳科技创新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重塑沈阳装备制造业科技行动”和“中心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建立“东北亚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基地”等方面加强合作,通过构建研发平台、共建孵化和示范园区、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实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等方式,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沈阳市中心城市地位,改善投资和竞争环境,增强经济实力,促进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奋斗目标。 中科院与沈阳市联合构筑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主要内容是:整合产业资源,建立“中国科学院沈阳科技园”;推进“院企”合作,共建联合技术中心;推进“院校”合作,共建知识创新体系;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共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发挥科技资源优势,共建区域科技资源条件平台;发挥国际科技合作优势,共建国际技术和产业转移平台;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优势,为沈阳及辽宁中部城市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 沈阳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