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水8-16暴动越狱案6名逃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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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6:39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12月24日电(于扬) 河南商水县“8-16”暴动越狱案经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23日宣判,周留冰、康玉周、白二辉、刘银川、曾四群、杨安民等6名越狱犯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留冰等6人使用暴力手段,集体越狱逃跑,致公安干警一人重伤、两人轻伤,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了暴动越狱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暴动越狱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中旬,周留冰调到商水县看守所13号监室后,先后与本监室在押人员康玉周、白二辉、刘银川、曾四群、杨安民多次预谋越狱。8月16日凌晨1时许,白二辉用自制工具将监室的内门捅开,周留冰来到天井内,二人将天井内的照明灯熄灭,并将外道门打开。按照事先分工,周留冰、曾四群、康玉周、杨安民冲进内值班室,对民警许某、苑某实施殴打。周留冰找到钥匙打开监区大门和看守所大门,与曾四群一起将民警魏某打昏。周留冰挟持值班民警洪某,伙同已冲出监区的康玉周、杨安民、刘银川、白二辉逃出看守所,分头逃窜。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