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称三大违法行为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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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21: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李江泓) 针对12月以来发生的4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23日晚在察看北京八达岭高速公路康庄检查站治理超载时说,货运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为保证八达岭高速公路和110国道的交通安全,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1
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驾驶人曹东生驾驶蒙B21344号大货车,行至北京市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49公里处,与前方行驶的京G27043号大客车追尾相撞,致使两车翻入路侧20米深沟内起火燃烧,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