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检查出租房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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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0:33 新京报 | |||||||||
地下室清查整治进入第二阶段,重点为登记备案等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北京市建委昨日透露,为确保市民过元旦、春节,要求开展普通地下室清查整治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为落实整改、登记备案等工作。同时,北京将开展三次出租房屋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重点的第一项即“楼房地下空间”。
市建委要求严格整治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普通地下室,要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用或关闭。 在前一阶段发放标志牌的基础上,要落实普通地下室使用(出租)登记备案工作。对产权(使用)单位因暂时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普通地下室,可在“登记备案表”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后予以登记备案(军队、中央房产除外)。 此外,建委还要求普通地下室清查整治工作要与全市开展的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相结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