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私自办班补课将被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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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1:1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私自办班补课将被降职 六安市出台铁规严管中小学教师 本报讯2006年1月1日起,六安市的中小学教师按成绩给学生排座次经批评不改正将被警告处分,搞有偿家教者将被行政记过处分,私自牵头组织办班补课者将被行政记
2006年1月1日以后,六安市中小学教师如有经常用不文明语言讽刺、辱骂学生,不平等对待学生,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抽烟或酒后上课,按成绩给学生排座次,利用教师之职示意学生及家长宴请逼并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将被给予警告处分。 中小学教师如果有未经所在单位允许私自在外带课,搞有偿家教,侮辱学生人格,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或擅自办班补课,私自向学生推销书籍、刊物或其它商品,高中教师强迫学生分文理科等行为,将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后果,但未达到法律追究程度的;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私自牵头组织办班补课,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无故旷工、擅自离岗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中小学教师,将被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降职处分。 另外,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开除公职,同时撤销教师资格证。一人如具有两种以上应当受处分的违纪行为,将被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本报记者殷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