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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年实行阶梯式水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2:25 北京晨报

  按用水量多少缴费 特困户可享受优惠

  晨报广州专讯 记者前日获悉,广州市自来水价改革方案已获广州市政府批准,自2006年元旦起,广州将正式对居民用户实行阶梯式水价,按用水量多少缴费,最低1.32元/立方米(月用水22立方米内),其次为1.98元/立方米(23至30立方米)、2.64元/立方米(30立方米以上),现行居民水价为0.9元/立方米,综合水价则将由现行的1.18元/立方米上调至
1.69元/立方米。广州市物价局将于今天正式对外公布结果。

  据介绍,居民阶梯式水价的用水量划分标准为:户均4人及以下的每户月用水量第一级为22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为23至30立方米,第三级为30立方米以上。阶梯式计量水价水费以家庭住宅单元为一户收取,每两个月考核一次。居民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时,每增加一人,可在户均第一级水量基数上相应增加6立方米,在户均第二级水量基数下限相应增加6立方米,上限增加8立方米,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

  根据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承诺,将在5年内完成自来水计量系统的免费改造,同时将二次供水保洁纳入自来水公司的管理范畴。

  考虑到众多听证代表对特困居民的优惠要求,最终的执行方案改变了起初提议“特困户水费实行先征后返”的做法,在第一级阶梯水量内按原价(0.9元/立方米)计收,超过第一级阶梯水量的部分,按批复的方案执行。

  《信息时报》供稿

  

广州明年实行阶梯式水价

  阶梯式水价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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