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处理大兴煤矿透水事故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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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7:17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广州电】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昨天说,造成121名矿工死亡的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已结束,22名政府和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3名政府和管理部门公职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8名大径里煤矿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建辉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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