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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等机关可依法扣留当事人护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7:23 今日早报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国公民出入境权益,促进对外交往,护照法草案24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护照是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游、居留时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据了解,随着
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对外交往和人员交流日益增多,公民出入国境的数量大幅度上升,现行护照签证条例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护照管理工作和实际需要,亟须通过制定专门法律对护照的种类、签发对象和申请程序等加以规范。

  护照法草案共26条,对护照的种类,护照的签发机关,对护照签发机关的监督,关于护照的防伪问题都进行了规定。对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持用伪造、变造的护照,冒用他人护照以及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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