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即日起打击商贸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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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7:5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从即日起至明年5月,南京警方将联合商贸局等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商贸领域内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等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据统计,今年以来南京各级公安机关已破获此类案件340余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80余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电话:02584427055。 9月13日,栖霞、江宁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安徽警方一起合同诈骗协查通报,经过数
据介绍,目前零售行业的商贸欺诈行为主要有六种: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 南京市公安局、商贸局等六部门将建立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市公安局有关部门除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集中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外,主要对零售商因促销活动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造成的治安案件,以及涉嫌骗取供应商货款的犯罪行为,开展立案查处工作,并将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反欺诈预警机制,完善商贸企业的准入退出机制。(宁公宣罗双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