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为“天字号”工程 阜新4232户居民告别棚户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8:23 东北新闻网 | |||||||||
12月23日,对于阜新市太平区55岁的杨丽华来说是个难忘的喜庆日子,因为从这天开始她终于告别了居住了31年的棚户区,位于城南新区南区一楼的一套71平方米的三居室楼房成了她的新家。据悉,到年末,阜新市将有4232户回迁居民先期告别棚户区。 阜新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规划面积为221万平方米,占全省的27%;建设面积为331万平方米,占全省的35%。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阜新市今年计划改造拆迁棚户
从4月4日改造工程正式启动之日起,阜新市有关区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便走出机关大楼,把办公地点前移到拆迁第一现场。在拆迁过程中,他们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阳光拆迁”政策,老棚户们纷纷主动办理拆迁手续,最多一天迁出了900多户,确保了工程进度。为保证工程建筑质量,该市建立了从施工原材料、施工质量管理到工程结束验收的一条龙监控体系,监理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理,全过程监理。历经8个月的紧张拆迁施工建设,目前该市已拆迁棚户区面积112.04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住宅楼205栋,面积为79.7万平方米。 为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一项温暖工程,阜新市减免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9项费用,折合每平方米减免费用232元。如对低保户的原面积拆一还一,免收新旧房屋结构差价;正、副号低保特困户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分别补助200元和500元等。在整个回迁过程中,他们采取提前制定预案,提前召开安置大会等方法,让回迁户充分了解户型、房源情况。选房时,按号依序进行,整个选房过程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选房结果进行公示,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使整个回迁过程阳光、透明。 ( 辽宁日报 郑有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