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拆一补一、分文不取 本溪棚改以人民利益为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8:24 东北新闻网

  本溪市委、市政府按照一定要把好事办好的原则,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回迁等各环节,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尽最大可能使广大棚户区居民满意。

  本溪的棚户区一直是本溪历任市长的“心结”。今年省里确定两年完成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的举措后,市委、市政府决定一定要利用这个好时机,让棚户区居民普遍受益。

  本溪市区域内,有的棚户区与部分沉陷区混杂,在国家给予政策的沉陷区改造部分,入住面积差补贴比棚户区优惠得多,往往一街之隔或者一趟房的居民,都有不同的政策,百姓产生不解,动迁难度大。本溪市领导经过调查,决定让部分在沉陷区内的棚户区居民享受均等待遇,这意味着政府要为此多承担费用1.4亿元。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棚户区的拆迁政策是每平方米拆1还0.8,本溪市决定“免予折扣”,实行拆一补一、分文不取的政策,这又是一笔大投入。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本溪市采取措施,确保他们告别棚户区。开展党员入户保拆迁活动,市直单位和部门的2730名党员深入到9580户搬迁家庭中动员、协助搬迁,累计为特困家庭捐款12.2万元,通过与开发商协调,争取减免各类费用185万元;本溪市开发建设部门采取缩小户型、减小面积差的办法减少居民支出,对于干脆拿不起钱的住户建造了300多户设施、条件都很好的二层自采暖楼作为兜底房,并正在推出一些坡屋顶新居,使居民可以不拿费用就实现搬迁;一些开发商在改造有一定微利的棚户区时,免收费用,以丰补歉。

  本溪市今年共需拆迁2.6万户,这么大的动迁量对本溪租房市场影响很大,房源变少、房价升高,使居民找房难。本溪市决定:棚户区住宅只要当年不作为建设用地的,居民与开发商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后,可以暂缓搬家。目前,有9000户协议拆迁的居民可以在自己的老房子里过冬了。 ( 辽宁日报 张海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