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居民生活用水每吨将涨0.4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9:02 金羊网-新快报

  穗自来水价改方案获批,何时涨价未定,16万户将先推阶梯计水价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龙通讯员蓝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今年9月份曾公开听证的广州自来水价改革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准,获批的是听证代表一边倒支持的第二套方案,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铁定将从每吨0.9元涨至1.32元。同时,有关负责人表示,昨日有关媒体报道的元旦起实施消息不实,涨价与实施阶梯计价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市物价局负责人昨晚表示,经广州市物价局与市市政园林局研究,获批的第二方案的计量标准将有所调整,拟将计量标准由以户为单位细化为以每户人口计算,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之中。

  据悉,方案中原来的计量方法是:以四口之家为基准,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按基本水价1.32元/吨计收;用水量在23吨至30吨部份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即1.98元/吨);用水量30吨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水费(即2.64元/吨)。

  据悉,广州16万户符合抄表到户的将先行实施阶梯水价,按用水量的三个等级阶梯计费,未具备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居民水价,暂按第一等级水价计收水费,即每吨从0.9元提至1.32元,等完成水表改造后实施阶梯计价。

  为保证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对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实行水价优惠,因计量标准将作调整,因此优惠细则也将有变动。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表(单位:元/立方米)用水类别 现行价格 调整后价格居民生活用水(环卫、绿化) 0.90 1.32工业用水 1.25 1.83行政事业用水 1.10 1.61经营服务用水 1.85 2.71特种用水 2.20 3.38

  (侯颖/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