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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政策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0:21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丽辉)记者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招收保送生政策确定:招收保送生的高校为经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院校原则上不招收保送生。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院校审核同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省级
优秀学生(即由省教育厅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拟录保送生须经公示。按要求,推荐保送生的中学要按规定为高校推荐符合保送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经所在设区市招生办审核盖章后连同有关材料4月10日前寄送到招收保送生院校。各市负责提供考生全部会考成绩,并根据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上公布的2006年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我省将于5月20日前对在我省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校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办理审核及录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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