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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稳定“两节”期间市场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3:21 黑龙江日报

  于基祥 记者 马云霄

  本报讯 日前,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价格监测,稳定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各地要加强对粮油、肉禽蛋
菜等食品以及煤炭、液化气、成品油、药品、住房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要提前安排好“两节”放假期间对这些商品价格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掌握市场价格和重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遇有价格异常波动要第一时间上报省局,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调控。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货源、加大商品投放力度,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平抑价格,稳定市场。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和服务收费的监管,禁止趁节日消费高峰乱涨价、乱收费。

  通知要求,加强对交通、旅游市场的价格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客运票价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运输企业价格行为,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水平;公路运输企业不得随意提高客货运价格。努力保持“两节”期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稳定,加强对旅游景点门票、旅游景区内各种商品和服务及宾馆、饭店、餐饮、娱乐价格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要以反价格欺诈为重点,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零售商业、食品、煤炭、医药、电信、运输以及其他节令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加大对节日期间商业促销中虚高标价、虚构折扣、虚假优惠的查处力度,创造良好的购物和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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