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少女乳房被刺字案行凶男友获刑4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3:21 黑龙江日报

  据《成都晚报》报道22日,四川省武侯法院以侮辱妇女罪判处宋永强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法院查明,36岁的宋永强与16岁的马边县女孩赵某系同居男女关系。今年8月31日,宋永强在街上看到赵某与两名男性朋友在一起,怀疑他们有不正当关系,回家后竟用剃须刀在赵某的大腿、胸部等处刻下“淫”、“骚”等侮辱性文字,并用蓝药水和中性笔在刻字处
涂上颜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