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乳房被刺字案行凶男友获刑4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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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3:21 黑龙江日报 | |||||||||
据《成都晚报》报道22日,四川省武侯法院以侮辱妇女罪判处宋永强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法院查明,36岁的宋永强与16岁的马边县女孩赵某系同居男女关系。今年8月31日,宋永强在街上看到赵某与两名男性朋友在一起,怀疑他们有不正当关系,回家后竟用剃须刀在赵某的大腿、胸部等处刻下“淫”、“骚”等侮辱性文字,并用蓝药水和中性笔在刻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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