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矿难问责广东四厅级干部受党纪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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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5:27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广州电广东省纪委监察厅24日公布了对大兴煤矿“8·7”矿难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22名政府和管理部门的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3名政府和管理部门的公职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18名大径里煤矿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员共22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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