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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身上有炸弹蹲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5:53 深圳晚报

  谎称身上有炸弹蹲监一年

  福田法院判决首宗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本报记者袁江斌通讯员谢婷报道日前,福田法院就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焦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据了解,这是福田法院依
法判决的首宗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据查明,被告人焦某年仅24岁,今年6月30日10时许,焦某携带一黑色背包来到福田区皇岗口岸海关监督区,试图偷渡到香港。当被告人焦某强行至该口岸出境监护岗亭时,被边检执勤民警发现。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但焦某不接受检查,并谎称身上有炸弹,且继续朝落马洲大桥出境方向行走。民警随即向上级汇报情况。在落马洲大桥上,两名执勤民警接到警报后立即拦停出入境车辆,同时拦住被告人焦某。但焦某仍称其身上有爆炸物品,不听劝告继续向出境方向前行,后被皇岗边检工作人员拦截于桥头。经过民警的反复劝说,被告人焦某进入口岸出境贵宾室与民警谈判。经过几番劝说,焦某仍坚称身上有炸弹。直至当日13时20分,焦某才打开挎包并称所携带物品并非炸弹。焦某被抓获后,公安机关从其挎包内查获焦某身份证一张、天文望远镜一台、望远镜脚架一副。而在当日10时20分至13时30分期间,因焦某编造携带炸弹的虚假恐怖信息导致皇岗海关关闭出境小车道两个多小时,约有600辆车辆无法正常通关。

  福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无视国家法律,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法院判处焦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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