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用人单位6大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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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7:10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贵阳市有关部门在《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综合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不规范、少数用人单位随意规定试用、部分单位未向劳动者提供每月工资支付清单、企业持证上岗情况较差、部分作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多数用人单位未对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未定期开展作业工人的职业性健康体检等6大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贵阳市劳动监察支队正着手对7家超期仍未整改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李春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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