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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医商合作”是明目张胆的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7:11 国际在线

  新华网合肥12月25日电(记者 赵鹏 代群):许多腐败往往是在见不得光的阴暗角落里偷偷摸摸进行的,然而有一种腐败却是明目张胆、签字画押,这就是某些医院和商家的所谓“医商合作”。这种看似冠冕堂皇实则违规违法的“合作”,目的只有一个“钱”字,往往导致患者利益受损害。“宿州眼球事件”就是这种“合作”典型的一例。

  “宿州眼球事件”的背后原因是一纸腐败协议。宿州市立医院明知违规却和非医疗
机构签订5年协议,约定一方提供病患,一方组织手术,事后按比例共分利益。在这份协议上,加盖了公章,留下了负责人的签名,注明了收入要“现金支付”,明确了“宣传成本”要测算在内。这种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是对患者权益的出卖,是一种明目张胆的医疗腐败。

  医商之间的违法合作虽是少数现象,但这种少数人的腐败影响面之广、后果之严重、群众意见之大,比其他形式的腐败有过之而无不及。“宿州眼球事件”就是一个明证。

  为什么医商勾结敢明目张胆?“宿州眼球事件”虽属突发,但也有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就是医疗管理上的漏洞,制度上的欠缺和执行上的不到位。医商勾结就钻了这些空子,屡屡违规却屡屡得手,次次冒险却收入颇丰,结果是守法的医生两袖清风,违规的医生富得流油,患者要么被蒙在鼓里,要么叫破嗓子申诉也难有回音。如此反复,医商勾结怎能不明目张胆?

  偷偷摸摸的腐败要严惩,明目张胆的腐败更要严打。少数人的医商勾结是一把刀,挖的是群众的钱,割的是群众的健康,伤的是群众的心,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宿州眼球事件”血的教训说明,对医商勾结的腐败行为要严厉打击,严惩不贷,绝不能容许医商勾结现象滋生蔓延。

  铲除医商勾结现象,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宿州眼球事件”9位痛失眼球的无辜患者的悲哭,揭开了医商勾结的丑陋一幕。在对这一事件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肃惩处的同时,我们更要深究一句:还有多少医商勾结的黑幕没有揭开,还可能有多少患者身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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