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挪用亿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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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1:33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阮磊) 今日,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其明涉嫌挪用1.17亿元资金案将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系曾被称为“兰州市7-20系列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该案也是甘肃省内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犯罪案件。 据悉,2004年7月20日,甘肃省委纪委等部门会同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兰州市少数党政干部利用土地联建违纪违法的案件进行了查处。
同时,查清了原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陈其明、原兰州市某银行支行一副行长、原兰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双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等参与经济违法活动、大肆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公款的问题。该系列案共涉及违纪违法资金2.16亿元,涉案人员17人,其中党员干部9人,11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陈其明案”涉案金额最大,案情最为复杂。 陈其明在担任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期间,与原兰州市某银行支行一副行长,相互利用掌管资金的便利条件,互相勾结,大肆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公款。两人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经相关部门查明,陈其明涉嫌受贿14.8万元、索贿50万元、挪用1.17亿元。据了解,该案部分赃物、赃款已被相关部门追回。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相关链接 2002年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304件,结案处理4020件,处分4252人。其中18名地厅级干部和276名县处级干部被绳之以法,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56亿元,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收缴各类违纪违法资金4190万元。 在备受社会关注的兰州“反腐风暴”中,张玉舜、杨在溪等15名党政干部利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拆迁补偿、税费减免等权力收受多名民营企业主贿赂的案件相继有了结果。其中张玉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杨在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期间,备受关注的甘肃巨贪魏光前受贿案也被画上了句号,兰州连城铝厂原厂长魏光前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后�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魏光前无期徒刑。而与该案有牵连的甘肃“第一贪”徐光明已于2005年8月5日,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核准执行死刑。(阮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