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周刊年终特稿]2005:法治影响生 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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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2:0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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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即将走完。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生活或许平平淡淡,没有太多的惊喜或挫折。或许我们也没有打官司或者去参加听证会或者发表自己对立法的意见。但这一年中却一定会有几件事或者几个人让我们难忘,让我们得到了实惠,让我们感到激动…… 在本刊2005年最后一期报纸中,我们按照时间顺序,对2005年法治领域值得记忆的人物、事件和案例做了一个简单的梳理,希望大家能记住2005———这法律事件层出不穷的
一月 【人物】 李昌———学者型高官落马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月6日对李达昌立案侦查。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挪用财政部1亿元专项拨款,被四川省检察院逮捕。有媒体称,李达昌成了2005年中国涉案的第一高官。 生于1943年的李达昌是典型的学者高官。22岁时毕业于四川财经学院,后又在中国社科院获经济学硕士。曾任四川财经学院副院长、德阳市副市长,后任四川省计委副主任、省财政厅厅长,1996年2月起升任分管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副省长。2003年,李达昌卸职,到西南财大任博导,并带了两名博士生。 这个原本是“淡泊名利、冲破官本位典范”的学者型高官形象,随着司法机关的“动作”,在人们心目中渐趋变化。人们不禁要问,面对权力带来的欲望和诱惑,知识和学问对腐败具有特殊的免疫力吗?而此事件后面的权力监督、官员问责与退出机制等问题,也更加引发人们的关注。 【事件】 《信访条例》颁布———保证群众及时反映问题 信访被认为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加上社会转型期不同利益主体间矛盾的积聚与碰撞,群众信访活动的总量近年来持续上升。 随着社会矛盾的增多,信访这一承载“下情上达”特殊作用的工作,出现了大量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信访工作格局面临严峻的挑战,体制‘瓶颈’正成为信访工作的主要障碍。”一是信访机构五花八门,信访效率低下。二是工作不“成型”,信访成本高。三是地位被“矮化”,人员素质低。 由于种种问题,北京南站东庄出现了“上访村”这样的特殊现象,据报道,在那个地方,甚至居住过几千名进京上访者。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国务院于2005年1月10日公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 【案件】 中原涉黑第一案———主犯宋留根被判死刑 2005年1月21日,河南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马献洲、郝洪山特大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宋留根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等八项罪名被宣判执行死刑。 以宋留根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是50年来河南最大的犯罪集团。2004年7月13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9项罪名,对宋留根、马献洲、郝洪山等60多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后,有28名被告提出上诉。4月2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并核准了一审对宋留根等主犯的死刑判决,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宣判后,宋留根、马献州等9名主要成员在许昌市被执行死刑。 截至2003年底,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已经摧毁了631个民愤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宋留根为首的这个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目前国内黑社会性质特征最突出、涉及命案最多的一个涉黑大案。 二月 【人物】 喻山澜———个人为群体的利益“战斗” 2005年2月1日,中国工商报记者喻山澜状告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宣武支行牡丹卡补卡手续费一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在给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中收取100元的费用缺乏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判决工行返还原告司机喻山澜补卡费69.20元及利息。 2003年7月30日,喻山澜因牡丹交通卡丢失,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下属的一个储蓄所交纳了100元补卡费,办理了补卡手续。2004年4月,喻山澜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工行宣武支行及工行北京分行起诉至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2005年4月,在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关于驾驶人信息卡补领换领收费标准的函》,确定北京市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牡丹卡)换卡、补卡的收费标准为30.8元。从此,北京市的驾驶员再补领牡丹卡时,都只用交30.8元了。 当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宣布补办牡丹交通卡的费用由100元降为30.8元时,人们能够感同身受的是:被喻山澜自称之为“公益诉讼”的一场官司,确实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 【事件】 建立拆迁公示听证制度———保护被拆迁人利益 2月1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城镇房屋拆迁中要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加强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 该负责人说,一些地区片面追求建设速度,忽视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压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滥用强制手段,损害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大局。2005年要继续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坚决制止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行为。 如何规范拆迁行为,是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大事。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设部的这一要求,无疑是被拆迁者或是将被拆迁者的一个福音。 在此之后,四川、福建、北京等地也出台了一些规范拆迁行为的地方性规章,纷纷对停水、停电强迫搬迁的“野蛮拆迁”行为叫停。 【案件】 “官赌”蔡豪文被捕———境外赌博成打击重点 2005年2月6日,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蔡豪文在北京开往哈尔滨的旅客列车上被民警抓获。 据新华社报道,2004年2月至11月,蔡豪文利用职务之便,在担任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期间,挪用公款350余万元,先后27次到境外参与赌博,将公款作为赌资,挥霍一空,后潜逃。 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有关领导强调,这次专项行动要把赌博问题严重的地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作为重点地区,把参与赌博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重点对象,把到境外赌博、六合彩等赌博活动作为重点活动。 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自2004年末开始,参与打击赌博专项行动的中央部委达17个。 三月 【人物】 马德———新中国“卖官第一人” 3月22日,马德,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卖官受贿案的“主角”,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公诉机关指控: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担任要职6年间受贿近600万元。该案牵涉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等众多高官和绥化市一大批官员。 现年55岁的马德曾历任黑龙江省海林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牡丹江市副市长,省电子工业局副局长,绥化行署专员,2000年2月任绥化市委书记。 但这个“意气风发”的干部,“蜕变”速度也很快。担任6年的市委书记,把乌纱帽“批发”了600多万元。小到乡镇书记、乡镇长,大到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属下各部门的一二把手,每个位置都“明码标价”进行“出售”。7月28日,马德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说马德没有上诉。 【事件】 防止刑讯逼供———江苏对审讯活动全程录像 在3月23日至24日召开的江苏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该省检察机关明确要求,为防止刑讯逼供,从今年开始,凡办理自侦案件,要对侦查活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以便备案待查。 “刑讯逼供”问题,在侦查工作中,是一个“毒瘤”。刑讯逼供行为发生的条件之一,在于审讯过程缺少有效监督,给某些审讯人员滥用私刑留下可乘之机。在审讯场所安装录音录像设备,可以提醒审讯人员,如果滥用职权,将会被记录在案。同时,近年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意翻供的现象有所增加,往往在侦查阶段供认犯罪事实,又在审判阶段以受到刑讯逼供为由推翻原来供述,造成审判的低效率。 到了9月8日,更可喜的消息从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传出:今年年底前,我国各省级检察院、中东部地区的分市院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院将实行全程同步录像,其他检察院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 【案件】 被抢的哥撞死劫匪———超出自救范畴被判刑 3月23日,湖南“被劫的哥撞死劫匪”案一审有了结果。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哥黄中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再生经济损失。 2004年8月1日晚,被告人黄中权驾驶出租车被搭载的姜伟和另一青年男子持刀抢劫,并从其身上搜走现金200元和一部手机后下车逃跑。随后,黄中权驾车寻找两人。当发现姜伟与同伙正搭乘摩托车欲离开时,黄中权便驾车朝摩托车撞去……最终姜伟倒地死亡。随后,黄中权拨打“110”报警。法院认为,姜伟与同伙实施抢劫后逃离现场,针对黄中权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其采取以交通工具高速撞人的严重暴力伤害行为,显然超出自救行为范畴,应承担刑事责任。 8月30日上午,长沙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宣判后,很多群众发出了不理解法院判决的声音,甚至认为这种判决让见义勇为者寒了心。从各方对此案的关注,反映出法治的理性与舆论的激情有时存在很大的差距。 四月 【人物】 佘祥林———无辜服刑11年终被释放 4月13日,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佘祥林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再审。经审理,法庭确认于2005年3月28日回到家中的张在玉确属其本人,原审判决认定的佘祥林杀妻事实失实,佘祥林被当庭宣告无罪,立即释放。 1966年3月出生的佘祥林原来是京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其亲属怀疑张在玉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的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几经周折,佘祥林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佘祥林在监狱度过11个春秋。佘祥林一案引起了广泛关注。最高法院万鄂湘副院长在分析此案时认为有三个问题值得反思:一是刑法的作用除了惩罚和打击犯罪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功能就是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的问题;二是出现疑罪的时候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轻的问题;三是在事实有很多疑问的情况下,到底是从民意还是从事实?应该说,佘祥林冤案的意义在于提醒我们反思、研究冤案形成的根源,吸取教训,尽快健全预防冤案的机制,制定纠正平反冤案的各种措施,把冤错率降到最低限度。 【事件】 公务员法通过———公务员须时刻牢记自己是公仆 4月27日下午,历经4年起草,13易其稿,总计20章103条的《公务员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迄今已13年了。此次公务员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具有很大的变化,尤其对公务员的监督更加规范和系统,并在第13章82条明确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案件】 张衡生家属获赔——“行政不作为”漠视生命离去 4月21日,张衡生父母与湖南省湘潭县公安局等4家被告以补偿17万元人民币达成庭前调解,双方对此都表示满意。 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虽然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茶恩寺派出所、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茶恩寺镇政府民政所等5家单位相继接到电话报案,但均未采取得力措施。3月12日,无助的张衡生在雨雪中因伤病和饥寒悲惨地死去。 3月28日,张衡生的家属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指控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湘潭县民政局4个部门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 公民遇到危难,政府有义务施以援助,有关部门有责任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张衡生事件中,四个部门不是推诿就是搪塞,把人命当成了皮球踢来踢去。 如何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彻底深入到公职人员的头脑中,建立对公职人员渎职的事前预防机制,这或许是更需要反思的问题。 五月 【人物】 庞标———“高速公路不高速”案主角 5月13日,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该公司成为被告的原因是:京津塘高速公路未能提供高速行驶条件,却仍然原价收取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这起诉讼缘起于北京律师庞标4月间的一段经历:因为京津塘高速公路上的拥堵,他耗时近两个小时才行驶完70公里的路程。原告庞标的诉讼请求是:华北高速向他返还当日所收车辆通行费的一半———25元。庞标说,这个案子不只是他个人的事情,他希望这是一起公益性诉讼。 7月27日,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以交通事故造成公路拥堵、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尽到告知义务等理由,驳回庞标的诉讼请求。庞标虽然败诉,但却笑称自己的诉讼“值得”。 尽管各种各样的公益诉讼胜诉寥寥无几,但是它们所传递出的意义却非同寻常,那些过去人们所习以为常的不合理问题一件件被抖落出来,各社会主体的权利意识在更深的层次上逐步扎下根来。事实上,每一例公益诉讼无不在推动着社会的法治进步。这或许正是庞标“败而不伤”的原因所在。 【事件】 “赌博案”司法解释出台———依法从重处罚“官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2日公布《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5月13日起施行。 新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予以细化,明确是否构成赌博罪的法律界定,强调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赌博犯罪要从重处罚。司法解释对“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解释,特别是对近年来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的行为作出解释,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还对需要从重处罚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严格区别了罪与非罪的界限。更值得肯定的是,司法解释溶入了“从严治官”的精神,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赌博,并把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和通过赌博行贿行为,明确规定为贿赂犯罪,体现出刑事罪名衔接的科学性,将有助于狠刹当前日渐盛行的官员赌风。 【案件】 文凭欺诈第一案———本科生冒充北大博士被判刑 为谋取一份好工作,一自考本科生冒充北大博士生,制造虚假简历蒙骗求职单位,被用人单位觉察后,以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 2005年5月19日,冒充北大博士的大学生刘志刚被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据悉,因虚假简历涉嫌诈骗而获刑,在全国尚属首例。此案的意义在于,对越来越泛滥的文凭、简历造假现象,具有一种警示作用。 刘志刚,河南省许昌县人。在1999年自考本科时,刘志刚曾在北大旁听过计算机课程和经济学课程。2004年11月底,在北京举行的全国高级人才招聘会上,刘志刚看到郑州航院的展位,就自称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生。郑州航院将其作为高级人才招聘到该院工作,并给予其4万元安家费,工资、津贴等约6000元,并分给其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后来,郑州航院在调查中发现,刘志刚提供的众多信息均为虚假情况,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 六月 【人物】 吴顺海———被追授“模范检察官”称号 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以身殉职的浙江东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顺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为“模范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委6月2日在杭州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吴顺海2004年5月12日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不幸被一辆超速行驶的汽车撞成重伤,因抢救无效于6月11日以身殉职,终年47岁。吴顺海从事检察工作16年,一直奋战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第一线。他恪尽职守,秉公办案,不畏艰险,不辞辛劳,主办和参与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86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 【事件】 “影城禁止自带饮料”案———分歧写进判决书 因电影院拒绝原告自带饮料入场,消费者李冰将北京华星电影院有限公司诉至法庭。6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冰的诉讼请求再次被驳回。 该案的经过是,2003年12月21日,李冰花112元购买了北京华星公司所经营的华星国际影城的电影票两张。在李冰进入影院时,华星影城的工作人员在检票后,以李冰随身携带的饮料不是该影院卖品部出售的饮料为由拒绝其携带饮料入场。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后李冰诉至法院,认为华星影城的店规属霸王条款。在一审败诉后,李冰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引人注目的是:在由标的额仅为112元引起这场官司的判决书中,合议庭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也赫然写入其中。这种将法官的不同意见写进判决书的做法引发了不同的观点。 赞成者认为,法院将两种不同声音同时列于判决书中,这绝不仅仅是一个判决书的形式问题,它体现的是司法程序的进步,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司法文化的提升。敢于亮出法院内部的分歧,将大大地提高法院判决的公信力。 反对者则认为,将少数意见写进判决书看起来很美,但人们有理由担心,过不了多久,这样的少数意见就会成为申诉或者抗拒执行的理由。 【案件】 杜宝良案———“万元罚单”引发交通管理争议 6月18日,法院正式受理了杜宝良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 2005年6月,安徽进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得知,他在北京真武庙路同一地点违反禁行标志105次,均被“电子眼”拍摄记录在案,须交罚款10500元、交通违章记分210分。这意味着,起早贪黑、以卖菜谋生的他一年白干了。 围绕“杜宝良案”,不少人对交管部门的执法效率和执法手段产生了质疑,他们认为罚款只是一种手段,并非最终目的,以罚代管对于交通秩序的改善并无帮助。 6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市局将整改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6月21日,江苏省公安厅宣布,自8月1日起,将实行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曝光达3次,交警未告知的,其后相同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7月14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布,对交通管理中的非现场执法行为将增加邮寄书面告知书和街头信息亭查询服务。 7月27日下午,杜宝良撤销了对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的行政起诉及行政赔偿起诉。 七月 【人物】 吕福山———状告交警5年讨回三轮车 在西安,吕福山几乎家喻户晓。经过5年漫长诉讼,在当地受人关注的吕福山状告交警案7月15日落下帷幕。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吕福山讨回了三轮车。 2000年2月15日,吕福山骑一辆人力三轮车经过西安市端履门十字街时,被西安市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扣了车,交警根据《西安市公安局(2001)1号通告》,以“违章进城、违章营运”为由没收了吕福山的三轮车。吕福山不服处罚,向西安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但60天复议期过去后,吕福山未得到复议决定书。就此,吕福山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大队返还三轮车、赔偿车被没收后每天30元的经济损失。 该案从一审到二审、陕西省高院裁定、重审、再退回一审,几经周折,吕福山与交警“交锋”了漫长的5年时间。吕福山因为这起漫长的官司,获得了“刁民”称号。 【事件】 物权法草案广征社会意见———开门立法备受好评 2005年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继1954年宪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之后,我国第12部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 作为一部调整公私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物权法草案提请审议伊始就备受社会广泛关注。该法一旦通过,将成为理清我国社会财产权归属的一个里程碑。 在一个多月的全民征求意见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了1万多条意见,在经有关工作机构归类以后,把这些意见如何处理向社会作出了明确的回应。 截至目前,《物权法(草案)》已进入四审阶段。人们期待着物权法的早日出台,期待着这部法律能够切实保护权利、定纷止争! 【案件】 “下跪副市长”被判无期———举报人获刑引争议 7月4日下午,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因受贿罪被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而此前,曾在一年多时间里多次检举李信的李玉春,却被山东临邑县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991年初至2004年4月,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索取40个单位或个人人民币337万余元、美元8.9万元、人民币银行卡30万元、购物卡4.2万元以及手表、项链等物品3件。 1954年2月生的李信是山东济宁人。2004年7月下旬,李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此前有媒体在报道中刊出过李信向一位女性(李玉春)举报人下跪的照片,李信案的审理因此格外受到重视。 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称,李信案牵动人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李玉春在李信被“双规”后第二天即因“包庇罪”遭逮捕,从而引发了争议。 八月 【人物】 杨涛、王金贵———以公民的名义建议违法审查 8月2日,来自江西的杨涛、来自北京的王金贵以普通公民身份,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婚姻登记条例》及《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进行审查。该建议书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 7月,黑龙江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恢复强制婚检,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两公民之一的杨涛说:“我在进行这一上书时并非没有顾虑,我本人也来自国家机关。我很清楚,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极其微小的。但是,作为一个专门学习过法律的公民,我也深知一个公民的责任所在。” 【事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通过———立法注重保护人权 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等议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让我们看到它在规范和限制警察权力方面所做的努力:专门拿出一章“执法监督”,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 而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则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另外,《公证法》明确规定不再将公证处定性为国家机关、公证的债权文书可申请法院执行、公证机构因过错造成损失的要赔偿等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的通过,再次表明中国立法机关已越来越注重平等、尊重保护人权和防止权力的滥用。 【案件】 法学博士告天津市政局———进津收费合法吗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收取“进津费”被北京车主、法学博士李刚告上法庭,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月3日开庭审理此案。 李刚于2005年5月2日、6月9日驾驶北京牌照汽车,经由(天)津蓟(县)高速宝坻南站、丹(东)拉(萨)高速西青站时,分别被收取“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各20元。 李刚认为,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收取“进津费”行为缺乏合法性,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刚要求,法庭判定收取“进津费”所依据的《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不合法,应当予以撤销,并返还所收取的费用。 8月4日,就在“进津费”案开庭次日,李刚给天津市市长戴相龙发了一封电子邮件。他在信中写道:虽然您和您的团队错过了及时改正或撤销“津政发(2003)53号文件”的机会,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后经过两审,李刚的诉讼请求都被驳回。 九月 【人物】 向菲——女主播一年成功劝说3名在逃犯自首 9月21日,是中秋佳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神州夜航”节目主持人向菲的这个中秋节却有些不同。因过失杀人而逃逸在外6年的余昭明来到电台,在向菲的陪伴下向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自首。继辜海军和袁炳涛受广播感召投案自首后,这是第三个由女主播向菲感化自首的杀人犯罪嫌疑人。 “神州夜航·所以生活”是一期深夜情感谈话类节目。本来向菲与法律的关系并不是很近。但她却以自己的真诚、耐心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改变了三个迷途者的命运。 向菲说,在公安机关的强力追捕之下,逃犯的心理防线已经濒于崩溃,而媒体的公信力为他们所信赖,所以在某些时候,媒体担任了对在逃嫌犯引导的角色。“这实际上是一个‘多米诺骨牌’效应。辜海军逃亡12年,最终在13天改变了他的人生。是辜海军的节目推动了袁炳涛、余昭明,而余昭明可能还会推动其他人。”向菲说。 【事件】 世界法律大会召开———促进中国与各国法律交流 “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是9月5日在北京开幕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的主题。来自60多个国家的1500多名代表齐聚北京、上海,就国际反恐、反腐败国际合作等22个专题进行广泛讨论,表达了人们对国际社会的公平、和谐与法治的共同追求。9月9日,大会在通过了《上海宣言》后闭幕。 世界法律大会是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办的重要国际会议,一般每两年在不同的国家召开一次大会。本届大会是中国自1990年北京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之后再度承办该项国际会议。 【案件】 最大盗车案告破———打击“两抢一盗”见成效 案件: 全国最大盗车案告破———挽回损失近1600万元 公安部督办的2005年全国第一大盗车案,在经过5个多月时间,辗转全国6省20个市,行程10余万公里后,在9月底终于由沈阳警方成功告破。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破获盗窃汽车案件130余起,追缴赃车41辆,挽回经济损失近1600万元。 4月28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今年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公安部决定,这场专项斗争从5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为期8个月。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打击“街头两抢”、“入室盗窃”和“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 十月 【人物】 王斌余———因讨薪不成而杀人的“农民工” 王斌余是一名普通的进城务工者。2005年,有很多人用“悲剧”来形容王斌余的命运。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此后他找劳动部门,找法院,都无济于事。最终,走投无路的王斌余又折回包工头家讨薪,在被骂“像条狗”并遭到拳打脚踢后,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公安局投案自首,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10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斌余故意杀人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王斌余死刑。王斌余已于宣判后当日被执行死刑。 有法律专家分析认为,王斌余一类的案件暴露了一个共同问题:弱势者权利保障机制(救济渠道)的缺失或者失效,应当由谁来承担后果?其成本如何分摊?事实上,应当由包括强势者在内的社会去承受,而不仅仅是王斌余们个人的责任。只有将此类案件置于法律、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社会条件下理解,甚至要联系政治因素,才能给出真正符合法治精神的答案。 【事件】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起征点由800变1600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基本上解决了社会上反映比较集中的低收入阶层税收负担比较重的问题。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算了笔账:按照现行的每月800元扣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约为60%;扣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500元后,纳税比例将降至30%左右,纳税人数减少一半左右。而按照1600元标准,工薪阶层纳税面进一步降至26%左右。“最终受益的是中低收入者”。楼继伟说,收入越低,减负越多;收入越高,减负越少。这种政策符合个人所得税立法宗旨。 【案件】 网络色情第一案———“九九情色”案终审结束 9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九九情色”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女校长”邵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余1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 这起被媒体称之为“网络色情第一案”的“九九情色”案,是典型的通过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案件。去年下半年,以“九九情色”为名的网站在青少年中逐渐流行,并在安徽省合肥市设有收费账户。经过一个多月的布控,公安部门一举在全国抓获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使该网站被迫自行关闭。今年7月1日,合肥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十一月 【人物】 金桂兰———基层法庭的好法官 11月9日下午,金桂兰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小礼堂举行。 金桂兰所在的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所辖区域有19万人口,80%是农民。作为一名农村基层法庭的法官,金桂兰有着出色的审判业绩: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共主审案件1050件,没有重审、改判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没有上访缠诉案件,所办案件90%以上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 【事件】 朝阳区法院强制执行———遭“滥用司法权”质疑 10月30日清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98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兵分6路,前往北京欧陆经典、芍药居等13个小区,采取“堵被窝”的方式,对57户长年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予以强制执行,并对16人进行了司法拘留。此后,10多名衣衫不整的业主站在了该区法院的法庭上,听候宣布司法拘留,其中有的人来不及换鞋,甚至光着脚,还有一名业主穿着秋衣秋裤便直接“上公堂”了。 有人认为,人民内部矛盾不一定非得采用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解决,法院有滥用司法权之嫌;有人认为这种强制执行是种“选择性执法”,会带来显而易见的负面影响。 也有人为法院鸣不平:法院的一次原本正常的执行行动为何引发如此激烈的争辩? 但无论法院还是普通群众,在经历了这件事情后,当再面对类似情况时,一定都会有所改变。因为双方在这件事中,都受到了“伤害”。 【案件】 550万医药费事件———中纪委、公安部介入调查 一位老人在哈尔滨某医院住院66天,住院费用超过139万元,平均每天2万多元。而病人家属又在医生建议下,自己花钱买了400多万元的药品交给医院,作为抢救急用,合计耗资达550万元。今年8月,老人因抢救无效在医院病逝。 11月下旬,中纪委、监察部联手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随后,公安部也介入调查。 这一事件突出反映出当前医疗体制的弊端,尤其是患者的知情权被医疗机构肆意侵犯,成为医患关系的突出矛盾,这是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必须正视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十二月 【人物】 韩桂芝———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一审被判死缓 12月15日,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事件】 死刑二审将全部开庭———适用死刑须慎之又慎 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法院在继续坚持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同时,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说,之所以特别强调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原因在于,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人民法院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绝对不允许出错。开庭审理是确保办案质量,防止发生错判的重要程序保障。 【案件】 “交法第一案”———终审判司机无过错赔10万 引发无数争议的行人非法穿越北京市二环路被奥拓轿车撞死案12月5日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司机承担无责赔偿责任,赔偿10万余元。双方律师都表示,该案终审判决对今后案件的审理有示范作用。该案被称为交法出台后的第一案。 去年5月9日20时,在北京市菜户营桥附近,曹志秀夫妇由北向南横穿主路。这时,刘寰驾驶奥拓车正好经过,曹志秀被撞死在绿化带里。该案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后第9天。行人非法横穿主路,奥拓车司机该不该承担责任?一时间争议四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