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长春市人均养老金标准可达到774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2:0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瑾) 据有关部门测算,到2007年,长春市的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可达到774元,失业金标准可达到270元。 昨日记者了解到,2000年,长春市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仅为505元,今年提高到689元,增长了36.4%。2000年长春市发放养老、失业金11亿元,2005年发放“两金”24亿元,增长118%。
专家预计,未来5年,长春市社会经济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在面临许多有利条件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比如人口老龄化和并轨人员的增多,待遇水平的不断提高,都对基金承受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失地农民、农民工最终要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目前情况测算,到2007年,长春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将达到178万人,其中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预计9万人;退休人员39万人,月人均养老金标准达到774元,全年发放养老金36亿元;失业人员6万人,失业金标准达到270元。长春市将采取多种有效手段预防欺诈,冒领养老金和失业金的行为。 到2010年,长春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2万人(个人缴费达到21万人)、100万人,年均递增分别为14.5%、5.5%;退休人员50万人,月人均养老金标准922元;失业人员6万人,失业金标准330元。 据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预计在2007年全面推开,到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作规范,管理日益完善。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也有望启动,计划在2007年到2010年长春市农村适龄人口的50%~60%参加养老保险,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及农村养老保险和谐发展,参保结构多元化。(新闻编辑:曲兆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