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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价促节能”咋不受市民待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3:30 舜网-济南时报

  广州市自来水水价全面上涨,居民生活用水的基本水价将由目前的0.9元/立方米上涨到1.32元/立方米。和听证会的结果一致,水价果真上涨。记者采访发现,部分市民对水价上涨表示无奈。而广州市统计局此前的调查也显示,有超过七成的市民不赞成政府“提价促节能”(12月25日《南方都市报》)。

  价格是一种经济调控手段,表面上看,价格的提升可以约束市民控制用水量,达到
节能的预期效果。但是,水价的提升幅度也就是每立方米几角钱,这几角钱,对于手头拮据的中低收入者而言,其影响是“巨大的”,能迫使他们“节能”;但是,对于高收入家庭而言,价格约束恐怕难以奏效。说白了,不提价,那些购买力十分有限的弱势群体也会自觉“节水”;提价,也难以让高收入者自觉养成“节水”的习惯。我认为,广州市打出“提价促节能”的“旗号”,只不过是提高水价的幌子与借口而已。

  面对超过七成的市民不赞成提价这一事实,政府是否也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执政水平与能力?水缘何成为“稀缺”资源?本来是干净的水质缘何恶化?浪费水的大都是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造成水资源污染的,是因为政府监管不力,企业排污的疯狂与无度;当然,供水单位自身改革步伐滞后、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等因素,也增加了水价成本。现在,广州市政府不在行政监管上下功夫,如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减少耗能大户的浪费现象,做好供水单位的改制工作,引入竞争机制等,从而降低水价成本,却对于政府、供水企业等在管理和工作上的失误转嫁给市民,让市民“埋单”,应该说,这是政府提出的“提价促节能”的另一个悖论。

  目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狂刮“涨价风”,听证会成为“涨价会”,水、电、煤等价格一度飚升。但是,公用事业的属性是既具有商品的属性,又具有社会公益的属性,因此,地方政府与公用事业单位应该跳出“涨价思维”的窠臼,应该从管理上下功夫,降低公共产品的成本,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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