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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禁补令”应拒绝“特殊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5:15 新桂网

  据《郑州晚报》12月23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学生补课或者上新课。如果确需安排对部分学生进行补差课程,也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

  寒暑假,本来是学生放松、休息的日子,但现实中,许多中小学生却并不盼望寒暑假早日到来。相反,一些学生甚至害怕放假,因为假期有一系列的补课、特长班。郑州市教
育局的“寒假禁止补课”令,无疑是孩子们的福音,但是,“禁补令”列出“如果确需安排对部分学生进行补差课程,须充分尊重学生意见”这一“特殊情况”,却令人失望,也令人担忧。

  如此一来,那些乐于补课的学校和老师都会异口同声地说自己的学生“有必要进行补差课程”,学生们当然只有“遵命”的份,他们会站出来、又敢站出来反对吗?这个通知本身就相互矛盾。

  既然首先明确指出“各校不能以任何理由补课”,就应该拒绝所有的“客观原因”和“特殊情况”,否则,令箭就会变成鸡毛——这样的通知,只能让中小学生们空欢喜一场。(余清明)

  编辑:韦怡 作者:余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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