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禁补令”应拒绝“特殊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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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5:15 新桂网 | |||||||||
据《郑州晚报》12月23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学生补课或者上新课。如果确需安排对部分学生进行补差课程,也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 寒暑假,本来是学生放松、休息的日子,但现实中,许多中小学生却并不盼望寒暑假早日到来。相反,一些学生甚至害怕放假,因为假期有一系列的补课、特长班。郑州市教
如此一来,那些乐于补课的学校和老师都会异口同声地说自己的学生“有必要进行补差课程”,学生们当然只有“遵命”的份,他们会站出来、又敢站出来反对吗?这个通知本身就相互矛盾。 既然首先明确指出“各校不能以任何理由补课”,就应该拒绝所有的“客观原因”和“特殊情况”,否则,令箭就会变成鸡毛——这样的通知,只能让中小学生们空欢喜一场。(余清明) 编辑:韦怡 作者:余清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