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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勒索百万5天就落网 主犯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5:33 东北新闻网

  男子遭绑架,绑架者拿到100万元赎金后,将被绑架者放走。5天后,警方将绑架者抓获。昨日记者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参与这起案件的3人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刑。

  据了解,去年秋天开始,罗某等人就预谋绑架人质勒索钱财。经过多次筛选,他们将目标锁定在家住海城市南台镇27岁的梁某身上,经过多次踩点,他们对梁某行踪有了一定的掌握。2005年1月4日晚,罗某、施某(在逃)、董某三人开着一辆白色解放旅行车来到南
台镇,并在镇内一个网吧前守候。当天晚上8时许,梁某从网吧出来并且准备上自己的车,这时罗某等人突然上前,强行将梁某塞进旅行车内。他们将刀架在梁某的脖子上,并用绳子将其捆住,带上头套。

  随后,几人开车来到鞍山,把梁某送到位于千山风景区附近的宋某家中。2天后,几人又将梁某转移到千山风景区一度假村内隐藏。期间,宋某向罗某等人运送食物。

  梁某被绑架后,梁某家里发现其失踪并向警方报案。当天晚上10时许,一个辽阳的陌生电话打到梁某家里,电话中董某表示梁某在他们手中,并且要家属拿100万元赎回梁某。随后3天内,董某又在沈阳、辽阳等地先后多次向梁家打电话催促其赶紧交纳赎金。

  1月7日8时许,罗某选择海城外环路一处地点为交纳赎金地点,之后通过董某与梁某亲属联系,告知其送款地点。梁某亲属将100万元现金放进一个皮包内,并前往对方通知的地点。

  他们在车上接到电话,并按照打电话的人的吩咐变换了几个地点后,最终将钱放在外环路某地后离开。当梁某亲属将100万元送到交钱地点后,罗某将钱取走,拿到赎金后,他们将梁某放走。

  罗某拿到钱后,自己留下了25万元,并且将剩下的钱送到施某家,而董某交代自己分得了28万元。董某得到钱后,立即返回盘锦家中。根据掌握的线索,警方于1月8日早上将董某抓获,随后又将罗某抓获,而宋某投案自首。警方追回94万余元赃款,并将这些钱返还给被绑架者。经过调查,他们所开的白色旅行车是董某和其他人偷的。

  依照我国刑法相关条款,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绑架罪判处罗某无期徒刑,以绑架罪和盗窃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6年,以绑架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6年。

  ( 辽沈晚报 韩涛 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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