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若有隐患必须立即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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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5:33 山西晚报 | |||||||||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温洁)今年以来,我省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是313人,同比上升了52.68%……记者今天从太原市政府了解到,两节即将到来,太原市将对各类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开始大力度地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停产整顿。 此次隐患排查的重点集中在是否按规定下井作业、“一通三防”技术是否到位、井下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安全生产培训、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是否经过审查验收、高瓦
据了解,此次排查的督导和监管监察责任由地方政府和煤炭、安监等部门共同承担,煤矿企业如果存在隐患,这些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对拒绝停产整顿的企业,可以吊销有关证照,关闭矿井并追究企业领导人的责任。 另外,除了煤矿外,“两节”期间,太原市还将特别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行业,以及食品药品、节日市场供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同时安排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