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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女发票专管员贪污10万判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5:52 重庆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 龚清明)巫山县一煤矿女发票专管员,因在担任煤矿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近10万余元的公款据为己有。日前,该名女发票专管员被巫山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3年至2004年,陈某在担任巫山县某煤矿增值税发票专管员期间,在与巫山县小三峡水泥厂核对、结算煤炭销售财务过程中,将一笔99650元的煤炭款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调
运单返矿联、材料入库单等附件截留在手中,未与该水泥厂结账。事后,陈某请煤矿经营商王某到巫山县小三峡水泥厂,以结运煤费的方式,将99650元煤炭销售款领出。后王某分3次将所领全部煤炭销售款交给了陈某。

  当侦查机关在对陈某进行调查时,陈某主动供述了侵吞99650元公款的事实。同时,还向侦查机关检举了该煤矿2001年至2004年煤炭产量与销售量相差2万多吨,没入账及他人得回扣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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