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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轿车最多配4个驾驶学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5:52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金蓉 实习生 樊奇)一辆教练轿车,配备10多个学员,今后就是违法了。《重庆市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规定,每辆轿车配备学员不得超过4人,小型汽车配备学员不得超过5人,每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两轮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配备学员一人。每辆大中型客车、公交车、大型货车配备学员不超过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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