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网吧“捉”学生 老板推伤校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8:03 重庆时报

  

网吧“捉”学生 老板推伤校长(图)

  本报讯(记者张力)得知有学生到网吧上网,校长和教师一同前往“捉拿”;网吧老板认为财源被断,竟动粗弄伤校长。在遭到治安拘留之后,网吧也被执法部门吊销了经营许可证。记者昨日获悉,尽管该网吧老板通过行政和司法途径讨说法,最终仍以失败告终。

  阻止学生上网校长遭推搡

  去年12月的一个周三,武隆县某中学4名学生(其中3名为未成年人)到刘某投资开办的网吧上网。中午1时许,该中学校长牟某得知本校有学生到网吧的情况后,立即和学校一名教师一起到网吧找学生,但被网吧老板刘某拒之门外。

  随后,牟校长见该校几名学生进出网吧,遂“混”入网吧到楼上寻找,并拉住一名来上网的学生,要求其回学校。刘某见状很是生气,认为牟校长断了他的财路,便用力将牟往楼下推,牟校长被推搡倒地,手臂、胳膊等多处被摔伤,与此同时,刘某还大声叫正在上网的学生快跑。

  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下课”

  事后,武隆县公安局作出给予刘某治安拘留9日的处罚。今年元月,武隆县文体局(今年2月,改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认定刘某的网吧违反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刘某不服,向重庆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申请行政复议。今年5月,刘某盼到的还是一份“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

  老板两上法庭最终输官司

  行政复议的路走不通,刘某转而打官司。今年6月,刘某将武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诉至法院,要求撤消其作出的“吊销许可证”决定。

  武隆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网吧只要有接纳未成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刘某经营的网吧为牟利而违规接纳3名在校未成年中学学生进入网吧,其行为已构成违法。牟校长为防止学生因上网吧耽误学业而去网吧查找,是履行校长职责。遂判决维持武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宣判后,刘某提起上诉。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准确。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