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于2006年2月开始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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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9:1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李海燕】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将从明年 2月 1日开始施行。届时,本市将建立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据悉,电磁辐射是指广播电视设施、无线通讯设施和雷达等在信息传递中发射的电磁波,高压送变电设施、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磁辐射,以及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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