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组织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乞讨最高可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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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9:53 河北日报 | |||||||||
以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从中牟取利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是日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所规定的。这一规定将作为刑法第262条之一。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合新华社12月25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