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价再打折属于价格欺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秋玲)“先提价、再打折或返券均属价格欺诈行为,是物价部门今后查处的重点。”22日市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在双节价格警示会上向西安所有商家发出警告。 目前随着双节将至,我市市场上各种促销活动又频繁出现,一些商家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高定价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稍不留神便掉入商家设置的“温柔陷阱
市物价所昨日向商家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必须进行明码标价、一货一签;二是必须严格执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若出租柜台出现问题,商场不得成为其非法行为的“保护伞”;三是必须建立领导价格问责制,配齐价格管理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