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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逾期不还罚息“利滚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郑广辉)按照央行规定,从下月起,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将执行商业性贷款的罚息利率。记者昨日从我市银行业了解到,我市多家银行明年新的罚息利率水平都相应上调,一些银行甚至采取“利滚利”计息。银行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旨在警示贷款客户及时还款。

  按照央行的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银行个人房贷新老客户的贷款逾期罚息均要调
整,由现行按日0.21‰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各商业银行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浮动罚息利率。

  记者昨日打电话咨询我市工、农、中、建及招商、民生、中信等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明确表示,个人房贷客户贷款逾期罚息都进行了上调,工商银行对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的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即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上述个人住房贷款,由5年(含)以内和5年以上两个利率档次,调整为6个月(含)以内、6个月~1年(含)、1年~3年(含)、3年~5年(含)、5年以上共五个利率档次,并根据每笔贷款的合同期限,将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相应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同时,相应调整贷款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将罚息利率由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调整为贷款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30%。对于今年3月17日以后办理的个人房贷,逾期罚息已经按照央行新规执行。

  业内有关人士指出,罚息重在警示,罚息记录将进入个人联合征信系统,该系统中市民信用的积分将对今后很多金融活动产生影响,如申请各类贷款、申请信用卡额度大小,甚至影响到今后能否获得银行给予的优惠房贷利率等,因此广大贷款客户应及时还款,避免给个人以后的金融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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