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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赴京“实践”刷盘子 遭遇骗局还是培养吃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0:22 大华网-汕头日报

  核心提示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几百名学生今年开学一报到,就被安排到北京实习。由于负责安排实习的中介机构缺乏诚信,学生们只是单纯地“打工”,传菜、刷盘子、打扫厕所……一些学生还只能住阴冷潮湿的地下室,吃客人剩下的残杯冷炙。由于学校缺乏法律意识,学生们的权益受到很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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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入校门参加实践

  2005年8月27日,刚刚考入兰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大专班的新生媛媛来校报到,她对于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怀着不小的希望。

  报到后,学校并没有立即安排学生住宿、上课,而是发给每个同学一张通知书,说为了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将组织学生到北京进行为期3个月的社会实践。

  媛媛说,27日下午,学校开了动员大会,在主席台上就座的还有北京一家中介公司的经理。学校领导说,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让学生学会如何接触社会,因此每位新生都必须参加这次社会实践。中介公司的经理说,这次学生实践主要是在北京的一些饭店、度假村和避暑山庄当收银员,公司负责对学生进行培训,每个月还有一定的经济补助,生活上的条件也相对优厚,因此不必有太多的顾虑。

  在学校发给学生的一份“来京通知”上写道:“自己对实习单位不满意执意离开,除须交500元罚款外,学校和这所中介公司还要共同给以处分”。学生小李告诉记者,当时一些学生曾问老师能不能不去,老师说,这次实践是学校统一组织的,并与中介公司有合同,因此必须去,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学校会蒙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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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违背承诺“社会实践”变味

  9月2日、3日和4日3天,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329名学生陆续踏上了进京的列车。但在北京期间,学生们却并没有享受到中介公司事先的种种承诺。9月2日到京的学生小明说,一到北京火车站,来了几个管理人员模样的人开始挑人,一些长得漂亮的女同学就被挑出来领走了,剩下的同学被分配到一家餐饮企业的各个分店。

  学生小明和几名同学当时被分配到亚运村的一个餐馆里,他说:“我们一到住宿地点就先吃了一惊,宿舍在一个地下室,终日没有阳光,由于通气不畅,屋子里非常潮湿。一两天后,床单被褥就全部沾在一起,床单上印迹斑斑。不到10平方米的房子里,5张小床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大通铺,住了7个人,由于空间太小,平时门只能拉开一点缝,人侧着身子挤进挤出。一个小小的卫生间男女共用,里面没有灯,经常踩到脏东西。”在另一家分店的学生小惠说,她们住的房子则完全是用薄木板搭起来的,风一吹整个房子就晃起来,冷风还老从木板的缝隙里吹进来。学生张力说,在北京呆了两个多月,吃的饭菜都是客人剩下的残杯冷炙,偶尔才能吃上水煮白菜、凉拌黄瓜。由于住宿条件、饭菜都很差,很多学生去了没几天就感冒、拉肚子,还常常超时工作,等到客人走完了才能下班……。“学校和中介公司说我们的工作是收银员,事实却完全不是。”小明说,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干的都是传菜、打扫卫生、刷碗等活儿。小明告诉记者,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清洗酒店的厕所,从9月6日开始,他清洗了20多天厕所。张力说:“身体上的苦还在其次,有些同学被分到酒店的夜总会,常常能够看到包厢里的男男女女在鬼混,打扫卫生的时候还常常从包厢里拣出安全套来。”女生小惠说:“这些事情我们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经历过,一下子摆在我们面前,真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

  一些学生受不了被这样对待要求返校,但遭到了老师的反对。带队老师说,学校已经和中介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有一人离开,学校就要赔偿1000元。

  记者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访时,学生们还反映说,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超负荷工作、学生被企业搜身等种种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不少学生提起在北京期间的工作和生活,至今仍心有余悸,“如果早知道大学是这样上的,我们宁肯不上。”学生媛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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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权益受侵犯谁之过?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景兰解释说:“安排学生外出实习,学校并没有违规操作,广泛接触社会,培养他们的吃苦精神,走工学结合的路子是教育部对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校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实践就是为了让学生学会吃苦,这次社会实践之所以受到不少学生和家长的反对,完全是因为很多孩子从小娇生惯养,缺乏吃苦精神。

  但学生和家长认为,一个学计算机的学生千里迢迢地到北京去刷盘子,到底对学生有什么好处?一些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实际上是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力而进行的“劳务输出”,他们进而要求,学校应当退还学生在北京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说学校安排学生外出的做法是正确的,那么学生在北京期间权益受到的严重侵犯,学校又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学生反映说,出发前,学校和中介公司承诺在北京期间,每生每月可以得到200元的补助,到北京以后,大多数同学一个月也确实从带队老师那里得到了200元钱,而实际上,企业给学生的工资一个月远远不止200元,而是600元。

  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出示的一份学生外出实践的各种费用清单上,记者看到,学生在京期间,企业付给学生的工资平均为每生每月570元。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恩良解释说,除了发给学生的200块钱之外,其余的370是中介公司的成本和利润。记者看到,中介公司每生每月的成本有往返火车票、体检费、被褥费、保险费、风险金等项目,共计150元,其余220元为公司利润。

  刘恩良说,“对于学生来说,每个月200块钱的工资相对于强度较大的劳动来说确实很低,学校曾经前后3次派出工作组到北京与中介公司协商,但他们毕竟是企业,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为上,学校也无力解决这一问题,无奈之下,只好于11月上旬将外出的学生全部带回。”刘恩良一再强调,570元的工资到学生手里只剩下200元,但学校没有从中拿一分钱。

  刘恩良说:“作为组织者,学校的初衷是让学生出去参加社会实践,但企业的目的却是获得利润,在这一场目的不同的博弈中,学校是明显的弱势方。”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赵稳强律师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表示,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权益受到侵犯,表明学校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负责人说,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接受学生实践,好不容易才联系到北京的这家公司,而且承诺的条件相对比较优厚,但在具体执行中却变了味,这是学校所始料未及的。学校的失误之处是“选错了合作对象”。而赵稳强律师则认为,“学校管理责任的缺位实际上是法律意识的缺位。”

  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职业学校逐步兴盛。这类学校办学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与企业建立联系,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但在面向市场和与企业接触的过程中,学校常常忽视了学生的权益;一些学校片面强调加大实践力度,为实践而实践,将学生一送了之。由此看来,在学生社会实践的问题上,部分职业技术院校的观念仍很陈旧,而相关的法律意识可能更是空白。(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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