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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立医院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0: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12月25日,省卫生厅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01.70元,罚款3万元。目前,宿州市公安局也已对此事件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宿州市立医院的违法、违规事实为:与不具备医疗服务资质的上海舜春扬
科贸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并组织病员、提供场地及相关设备材料;允许上海舜春扬公司组织的没有资质的人员在该院从事诊疗活动;医院院内感染管理混乱,手术过程中的相关设备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手术出现重大感染,对9名患者造成严重伤害。宿州市卫生局在打击非法行医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自查自纠不认真,疏于监管,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生的此次严重医源性感染事件没有按规定及时上报。

  省卫生厅还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以整治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以及各种营利性合作项目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和督查活动。

  (立中 陈旭 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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