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大学出新规——— 教师发牢骚为一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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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1: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上海上午电 近日,华东理工大学宣布实施《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试行办法》,将教学环节中的事故分成13大类共99项108条,其中“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私愤、讲脏话”被视为一级事故,消息一出,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议。 日前,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负责《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试行办法》制定工作的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助理涂善东。
“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场所,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能简单地有怨气就发,不能因为个人的情绪就讲出不符合中央精神和政策的话,就讲出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话。”涂善东认为,在课堂上老师向学生讲一些牢骚以泄私愤是一种颓废的教育,与学校所要承担的教育目标是背道而驰的。涂善东告诉记者,老师发牢骚认定为一级事故是有前提的。“教师发的牢骚必须引起某种不良后果。比如因为老师的话学生开始罢课、罢餐甚至游行,这样才能认定为教学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