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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学者挂职机制将在中国推广 已有地区采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1:52 桂龙新闻网

  北京市检察机关聘请法学专家到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的做法将在中国推广。目前,专家挂职机制已被山东、黑龙江等不少检察机关采纳。

  据新京报报道,这是刚刚结束的中国省级检察院干部(人事)处长座谈会上透露的信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近日召开的省级检察院干部(人事)处长座谈会上要求,各地检察院应积极与挂职专家、教授工作单位沟通协商,核减其教学等其他工作,保证他们在检察机关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北京市检察机关实行专家挂职最早的海淀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1994年,该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订《人才交流协议》,开始实行学者挂职机制。著名法学教授姜伟、陈兴良、黄京平三人先后到该院挂职副检察长。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力认为,专家挂职制对于提高该院领导班子决策的理论化、科学化发挥了重大作用。

  此外,最高检近日下发《高级检察官等级选升标准(试行)》,启动高级检察官等级选升工作。

  来源:新华网选稿:梁凯昌作者: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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