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棚讨水 奸淫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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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2:3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日前,陈传中被南汇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7月3日下午4时许,安徽来沪民工陈传中下班途经南汇区东海农场某村时,因口渴至被害人许某家的瓜棚讨水喝,在其发现许某独自一人在瓜棚内,精神有些不正常,顿起淫心,将许某推至床上实施奸淫,后因故未得逞。作者:□富心振 王翔 李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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