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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投资必严审 "问题资金"经查出要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4:35 龙虎网

  【龙虎网讯】今后,凡南京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均必须通过审计监督。南京市政府今天上午就贯彻执行《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发出通知,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对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惩。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必审制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将所有以财政性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以及其他国有资金为主投入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一并纳入审计范围。凡概算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公共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审计的投资项目,均须经南京市审计局统一审计监督。审计局将对工程的建设程序、招投标活动,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等有关财务收支情况,概算、预算,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投资效益等进行监督。《办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可采取多种方法,包括全程跟踪审计、“驻场”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等等。

  建设方违法违规将重罚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招标或将招标项目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转移、侵占或者挪用项目建设资金,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等行为将被警告或罚款,相关责任人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将被处以行政处分。同时,因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的过错而造成项目重大预、决算失控和投资损失的,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虚报冒领工程款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要被追究责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有故意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或串通虚报工程造价等违法行为的也将受到行政处罚。

  审计人员五种行为违法

  为保证审计人员依法行政,《办法》对审计人员行为进行规范,五种行为属于违法: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申请回避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索贿、受贿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不当利益的,隐瞒被审计单位财经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审计人员违规,将由市审计部门责令改正并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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