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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书记等30万人参加法律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5:24 光明网

  本报综合报道从24日至31日,包括省委书记、省长等在内的河北30万名公职人员将分批参加全省法律知识统一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或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提拔重用,行政执法人员不能取得执法资格。

  据了解,河北实行公职人员考法制度从2003年实行,每年一次,这已是第三个年头。

  按照要求,全省范围内具有法定职权的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受委托组织中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参加培训和考试。

  考试采取分级分批组织的方式进行,每批次考试题不同,分别从题库中抽取,统一时间、开卷答题。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组成11个巡视组,对省直部门和11个设区市进行考务巡视,对考试结果将逐级进行通报。

  河北规定:凡考试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行政执法人员不能取得执法资格。据了解,前两次考试参考率均为98%,及格率都在9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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