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创新将原总裁送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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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0:00 东南早报 | |||||||||
首例上市公司告高管案 早报讯24日,科大创新公告称,公司诉中信银行广州分行、陆晓明侵权纠纷一案,已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02年9月18日,科大创新原总裁陆晓明未经董事会授权和同意,越权将公司资金2000万元汇至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存储。同年10月18日,广东中粤企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粤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两份共计2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合
在数项诉讼请求中,科大创新要求法院判令陆晓明以科大创新名义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出具的承诺函无效,科大创新不承担担保责任;判令陆晓明对中信银行返还2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宣伟华律师表示,在科大创新之前,没有上市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原高管或现任高管的先例。因此,科大创新此举意义重大。宣伟华认为,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后,由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设立,上市公司起诉高管的案例将会增多。因为如果上市公司不主动起诉,其股东就可以站出来。(岳敬飞) | |||||||||